托運危險性化學品比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公路、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位列入國家品名表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對于放射性物品要采用專用的運輸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也要按規定負荷降低25%;遇水易燃和有毒物品的,禁止用小木船,小型機帆船和水泥船運輸。
大連危險品運輸在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時,應指定專人押運,不得少于兩人;運輸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穩定的車速和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是事先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和指定的路線和時間,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 必須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的有關規定:車輛地板必須平坦完好,周圍欄板必須牢固。
機動車排氣管應裝阻火器,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火花的裝置;車輛必須按國家標準懸掛規定的標志和標志燈;根據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向應得消防器材。
大連危險品運輸公司訂艙時,除了正常的單據外,還須提供以下單據:危險品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副本)、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單、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單(紙箱包裝)注:有時需提供裝箱證明。
托運時必須按三種不同性質危險貨物分別繕制三份托運單,切不能一份托運單同時托運三種性質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否則,船方就會將三種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裝在一起,三種不同性質、互不相容的貨物容易互相接觸